高二写人的作文(通用8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二写人的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二写人的作文 篇1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高二写人的作文 篇2今天是马大哈出狱的日子!
说起马的哈,我们全村人没有一个人人不认识他。其实马大哈的本名不叫马大哈,叫刘毅!因为他特别马虎,粗心,还爱欺负人所以我们给他取名叫马大哈,对此他居然没有多大意见,太不可思议了。他是从外地来到我们村子的,所以不受多几个人爱戴!
当然也不是我们偏见。说起他,我们就来气。仗着自己力气大,又欺负人,你看那窗外的那个小伙子又被别人打了。你看村外的那个小伙子,都把别人打进医院。连女生都不放过,你看那个中年妇女,都快把人家貌美如花的脸蛋给刮花了。你看看跪在街边乞讨的那个老爷子,都把别人的脚给打断了……但说来也奇怪,不少打抱不平的小伙子在他面前挑衅,不管怎么样,马大哈从来没有真正的动过手!
直到那年5月,马大哈打了警察的儿子,终于被抓走了……!我们整个村子的人都特别开心,终于不用看到马大哈绕着走,那个蛮不讲理暴力鬼终于受到了惩罚!哈哈哈~
可就在马大哈抓走的第二天。村长的房间就挤满了人,你们猜他们要干什么!说出来,把你们吓一跳,居然是位马大哈求情,不敢相信,也会有人帮马大哈!那天我正好给村长送资料,听到他们的谈话,心里是对马大哈,满满的愧疚。
原来村外的那个小伙子,是个痞子,经常去,欺负我那些守寡的老人保护费;而那个中年妇女则特别恶心,看到比她漂亮的小女孩,她就会用自己的指甲或者剪刀去刮花那些孩子的脸蛋。在村子里没有谁会,因为这些孩子而得罪这些个女人;说起那个乞丐,原来就是个骗子,经常去抢别人的钱!有一次被马大哈撞见他在 抢钱还理直气壮的欺负人。马大哈气的直接把他的腿给打残了。原来……原来马大哈做的都是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着我们。我们只看到被马大哈欺负的。那些人却没有去为什么欺负他们。我们都被眼前的是物给迷惑了双眼……
马大哈 …马大哈啊……你说你为什么不和我们解释呢,将自己的委屈都埋在心里。记忆中的你那么粗心,那么暴力却没想到你都用在了是坏人,你用你的善良却保护了那些受欺负的人。我们不该因为你是外地来的,而对你有所歧视…谢谢你这么默默无闻的保护着那些受欺负的人。我们村子都人会等你的马大哈!我们要找你算账,既然要保护,别人一个人怎么行,应该叫上我们……
马大哈,我们来了……
高二写人的作文 篇3“猪猪!”我猛然扑到她面前,一边叫着我对她的专有称呼,一边用手轻捏她胖嘟嘟的脸。她也开始“啊”地怪叫起来。这个和我在方位上打打闹闹的胖胖,就是我的初中好友——朱小琦。人如其姓,我们班女生就数她体积最大了,借用本班某男生的话就是“整个一肉丸子”。可即便别人笑她,她也从来没有为此不开心过。
按理说这样一个胖胖,她的眼睛应该很小,嘴唇应该特厚才对呀,可是她偏偏就有一双特大号的明眸。想逗我笑的时候,她就把眼镜垂到鼻子尖上,睁大双眼,闭紧她红彤彤的樱桃小嘴。这是她做的怪象里最具杀伤力的一种。我会像被点了笑穴一样,大笑到下巴脱臼,喉咙沙哑,腹肌疼痛,呼吸困难为止。真受不了她。
我们性格相仿,都不喜欢社交,也从来不与人争吵,过着与世无争的安宁日子,享受那份小小的幸福。对面的猪猪吃着午饭,一面怨道:“哎呀,学校的饭真难吃。”一面却使劲把饭往嘴里塞,一眨眼的功夫她就把饭全吞了下去。这样让人无语的情节每天都会重演,我都习以为常了。
春天,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季节了,空气清新,野花吐蕊,小草抽芽。午饭后趁着很长一段空闲时间,我俩飞奔去操场散步,温暖春日下的她开心的称自己是一只幸福的小猪,我回答,是呀,我是你幸福的饲主,于是又被她追得满操场跑。
夏天,鸣蝉们唧唧喳喳好像在申诉着什么,嚷得人烦。体育课是我们最爱上的课,我俩可以去买冰淇淋。坐在树影下,她告诉我她小时候的事情,她也愿意倾听我的一切烦恼或趣事。冬天,我长了一手的冻疮,又痛又痒的,难受死了,她就握住我的手给我保暖,帮我小心翼翼地搓揉手指疏通血脉,这么久了,我仍然记得来自她手心的丝丝温暖。
初中毕业了,我们不再在同一个学校。她在给我的信中写道:“一片河滩将我们分开,距离越来越远,我们仍在往前流淌,因为没有时间给我们驻足相望。我们要走的路虽不相同,时间筛掉了平凡,剩下的全是美好。遥远的未来,我们还会在某片海滩相遇的!”
是啊,花开了会谢,花谢了还会再开;云聚了会散,云散了还会再聚,不应该在结束中留恋太多。美好的一切都定格在了她向我微笑的那一刻。那个穿着鲜艳粉色衣服,丹唇大眼的猪猪,在三年高中生活中,她一定还会遇到一个知心好友吧。
……此处隐藏1064个字……唯一的偶像。正好陪我走过孤单的青春。多巧合,那时的我不想分离,所以满目泪水,抬眼就看到你的笑,不许下点誓言怎能足够美丽?毕竟我可是要积下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这一生的一见投缘。青春的我总要有幻想,那么,就幻想:我会永远喜欢你吧。春夏秋冬我都过得如此认真,用心体悟人的情感,一丝丝的去领悟,去追寻那璀璨的生如夏花。
高二写人的作文 篇6傍晚,我和母亲朝大姨妈家走去。原来她已经到家了,我在楼下叫道:“大姨妈,大姨妈。”她应声便下来。
当她开门时,我猛然发现:妈妈和大姨妈一样,越来越矮,越来越瘦,也越来越黑。
大姨妈脾气暴躁,随时满口脏话,这大概是她的性格。才见到我,就说:“妈早点不来,昨天你老表还在家啊?”我只是笑了笑。
妈妈和她的话并不多,因为大姨妈经常指责妈妈,说她不应该去租房,不应该买这,也不应该去赊那……在街道上走着,大姨妈是不是嘲讽妈妈几句。我知道,妈妈是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时不时的做做表情。
我们今天来找大姨妈的目的主要是和她一起找事干,也能得些钱。用大姨妈的口气来说:至少车费要搞起来噻!
沿着街道,我们来到一个拐角的地方。大姨妈提到了读书的问题。
她说:“你家老表又考起大学,我们真的好困难(她家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打工,一个在读书)。”我随即问道:“难道您不想他读书?”她好像没有思考似的,直接告诉我:“是不想噻,四年大学要花多少钱?来打工算了!”
我随即想起:考不起高中,就去打工。这是很多家长的话,难道打工就是他们的“宿命”,这样的人生也太平淡了。“考不起就去打工”多么直接而鲜明的话,这就是家长对他们的期望!
她家大儿今年才20岁,是初中毕业出来打工的。
“叮铃铃……”大姨妈的手机响起了。她接到电话,便说个没完,仿佛找到知己似的,就开始向他诉苦:“小庆太让我生气了。他找了个女朋友,两年都呆在我们这里,吃的住的都是我们贴。我们没有说过他什么,可是那天,他和她分手了。
小庆回来便大发脾气:把碗摔碎两个,啤酒瓶摔碎一个……我终于忍不住的发火了!”大姨妈声音很大,我站在他旁边,没听漏一个字。
他们两弟兄是双胞胎,可性格似乎大有差别。不过我都不太了解。
我发现不读书是没有出路的,如果出来打工,必定会被这个社会埋葬!无论你原先多么不可一世,在这里就只是无名小卒,听别人使唤。那么,这一生过得也太傀儡了。或许,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实,残忍的现实!要想改变,就得读书,就得努力!
我们在街头看到我的大表哥:穿一双很时髦的人字拖,光着膀子,留着长发,嘴里还叼着烟……
高二写人的作文 篇7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有的人,在你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会感觉特别的舒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眼缘,每一次见面都会是一见如故的感觉。还有的人,不管你们认识了有多久,两年、四年、六年,当你们中途好长一段时间不联系之后,一旦再见面你们也只是嘘寒问暖几句,除此之外,你们再也没有什么话可以说。
其实,我们从认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六年的时间足以去了解一个人,她的喜怒哀乐在我面前也表现得很淋漓尽致,我很懂她,她也很懂我,不过,我们只做了三年的好朋友。
她是我高中同学,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无话不说,谈论到以后结婚的种种事情都是与对方有联系的,以后你结婚之后小孩要认我做干妈,你结婚的时候伴娘一定要是我,要是和老公吵架了就来我家,我们家的钥匙你也有。那时候,我们天天黏在一起,虽然偶尔会有小矛盾,但是我相信那是因为不想让对方被别人给抢走,友谊当中也是存在着第三者啊。
高中毕业,大学我们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刚到大学的时候还是经常联系,给对方倾述着大学军训的难受,也分享着大学的美好时光,就这样,慢慢的慢慢的时间越来越长,大家都忙着自己的学业,我们联系越来越少,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问候几句。
现在大学毕业,在工作的我们,一年也就联系一两次,也都是微信,不是打电话,去年回去过年的时候,我们高中同学有个小聚,我们见面一起坐下来,和她的聊天中,我感受到的不是一点点的隔阂,感觉那种不适感是已经堆积了多年的尘土再也扫不干净。那时候的我在想,当初我们那些看起来那么温暖的话语,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冰凉,以为一辈子都会是好朋友,也只是那个时期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那些曾经以为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却变成了一个没有什么交集的普通朋友,说话的时候变得很客气,玩笑不敢随便开,难听的话不敢随便讲,我们不再分享对方的心事,也许早就不是那个可以交心的人, 再也回不去。
想想真的很难过,不过我们的成长不就是在慢慢的认识不同的人吗?时间会让我们在不同的生活中各自成长,也会慢慢的冲淡我们之间的情感。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感谢生命中遇到过你,遇到过你们,尽管在他们看来只是一个过客的你。
高二写人的作文 篇8时光静静地流淌,当路边的路灯换了一拨又一拨,当梧桐叶儿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当周围的诸多小店变身超市网吧,当手推单车的学生换了一帮又一帮。街角,妈妈还是默默守着她那方不大不小的店面,守着一本本各有人爱的书,守着书本后一个个或年轻或苍老的笑脸……
实话说,卖书的地方就是个交易场所,谈不上什么素雅的书香。书的利润微薄,有时或许几本书才赚上一块钱。当别人好言相劝说她改行卖卖衣服,文具什么时,她总是一边持着鸡毛掸抹着书上的灰尘一边笑着摇摇头说:“拉倒吧,做惯书这一行了,况且许多都是老主顾,怎好让人家半途买不到书了呢?”这么长时间,妈妈的书店依旧是白天开晚上关,与隔壁的那家很老的理发店“并肩作战”古旧的门面撑着一批批新书的气息,索绕着妈妈细心周到的心意。
妈妈时不时还炫耀一下:“看我的书店,离姜中不远,又靠着人民医院,离住宅区也近,方便了一大圈子的人!”当面庞稚嫩朝气蓬勃的少男少女进来兜两转儿时,妈妈便笑盈盈地推出几款思维、智慧类的书,供他们学习之余开拓视野、放松心情;当稚气初脱而青涩未褪的青年工作者前来挑选书刊时,妈妈总会奉上最新的潮流时尚杂志,让他们在刚从学校解放出来的头两年,痴狂一回,享受生命的年轻与美好;当工作稳定、事业有成的商业人士闲暇之余开着小跑车光顾时,妈妈已挑好他们爱看的书以备别人工作之余让疲倦的心灵摆脱金钱的纠缠;当老头骑着老旧的“文物脚踏车”啍嗤摇来时,妈妈早为挑剔的他们抹平了报纸的皱角……当初的少儿已步入了高中的课堂,高三届的学生已经毕业啦!当初的青年已初为人父人母,依稀健壮的老人已两鬓白霜!妈妈依旧坚守在她不大不小的书店中,乐呵呵地为各个年龄层的人服务,真诚热心地为每位读者带来便利与实惠。
小时候,妈妈就因为要打理书店而无暇过多照看我。现在,每逢放假,我还得去她的店里写作业。即便我很少有机会在节假日同父母一起游历名胜,但我庆幸我可以伸手揽住一本本内涵丰富的好书,手指轻轻抚过书光滑的页面,瞬间,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连在一期一期的刊物后鲜明地呈现出来。妈妈的坚守,让我感受到她内心的美丽。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用自身诠释着一种默默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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