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合集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集体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集体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_________,为工种_________。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_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丧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此处隐藏25310个字……,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
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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